时下,有一种怪论,说什么“法轮功”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对此谬论,寥寥听到几个回声。初闻之感到很好笑且不以为然;继之感到不对头。时间过去这么久了,“法轮功”仍阴魂未散。倒是列宁的话提醒了我们:“旧社会灭亡的时候,它的死尸是不能装进棺材,埋入坟墓的。它在我们中间腐烂发臭并且毒害我们。”“法轮功”的表演应验了革命导师的教导,这死尸真的还在我们中间发臭。我们既然搞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就不容“法轮功”之类的垃圾散播污浊之气,否则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就难以发展。
人类自产生以来存在着两种文明,一种叫做物质文明,一种叫做精神文明。但并不是人类所创造的所有精神性东西都是精神文明的内容,只有那些人类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主观世界的积极成果,才属于社会精神文明的范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就是社会主义精神发展和精神生活积极成果的集中体现。它主要表现为教育、科学、文化知识的发达和人们思想、政治、道德水平的普遍提高。事实证明,“法轮功”决不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李洪志弄虚作假不文明。李洪志总爱标榜自己是个精神文明的“表率”,但真正精神文明的表率却不是自封的。为欺骗世人,李洪志言称自己“八岁即得上乘大法,具大神功”。然而,熟悉他的人包括他的母亲都知道,“小来子”根本没有练过什么功,也没什么功法;他改生日与佛祖同日生,事情败露之后,却说填表时把生日弄错了;无知者没有自知之明,反而装作博学之人,卖弄起现代科学术语;“法轮功”练习者聚集中南海事件发生后,李洪志声言自己不知此事,是“去澳洲的路上在北京转机”,但因特网上发布的消息证明幕后的操纵者不是别人,正是李洪志。如此丑陋行径,能说文明吗?“师父”如此丑陋,“法轮功”何言文明?
李洪志欺骗、愚弄、坑害世人不文明。也许李洪志撒个无关痛痒的谎言还不至引起人们极度反感,但他欺世盗名、坑害百姓的做法却是极大的不文明。他谣言惑众,制造弥天大谎,胡说什么“地球爆炸”、人类到了“末世”阶段,除了李洪志谁也拯救不了人类;他非法敛财,短短几年通过“法轮功”非法获利数百万元,却欲盖弥彰地掩饰说自己不为钱财;为了吹嘘“法轮功”的神奇,他到处给人“治病”,叫人不要吃药,因此造成众多“法轮功”练习者因轻信他的谎言致残、致疯、致死,事发之后他却矢口否认,连做人的起码良心都没有。这种人哪有什么资格谈文明?李洪志标榜自己爱祖国,声称自己是一个中国人,但中国政府依据宪法和法律果断做出处理“法轮功”决定后,李洪志竟跑到国外“呼吁”外国政府给予他“支持和帮助”。如果这类厚颜无耻的做法算是精神文明,那人类还有什么不是精神文明?
李洪志及其“法轮大法”反科学是地地道道的反精神文明。科学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人类是在战胜各种迷信、伪科学的过程中推动精神文明进步的。而李洪志却根本否认现代科学,声称“人类现在的科学是站在一个错误的基点上发展起来的,对宇宙、对人类、对生命的认识都是错误的,所以在修炼界,我们修炼的人根本就不承认现在的科学,认为它是一个错误。”他还到处散布科学“终结论”,恫吓说如果“科技手段能突破的话,那就真的要有天灾出现了。”而他自己却这样定义科学:“什么是科学啊?那个佛啊,神啊,掌握的是最高的科学。”李洪志还要求修炼的人只能相信他的这一套,否则就是“心性有问题”,无法练成“正果”。他要求修炼“法轮功”的人放弃现代科学,实际上是妄图阻止科学的发展,把人类拉向后退。
李洪志及其“法轮大法”反道德是不折不扣的反精神文明。李洪志口口声声讲道德,说修炼“法轮功”可以提高人们的道德水平,并不无“动情”地说:“如果每一个中国人都能成为道德高尚的人,那一定是政府及领导人所愿意看到的。”可是,李洪志及其“法轮大法”是道德的吗?非也。围攻报社、杂志社、电视台等新闻单位,扰乱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使国家、社会、人民生活不得安宁不能叫作精神文明;非法围攻党和政府机关不能叫作精神文明;搞得人们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不能叫精神文明。这些有目共睹的事实,难道是文明的吗?
李洪志的“法轮大法”不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标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对社会主义的发展起到十分关键的作用。一种精神现象是不是文明,决不是自己说了算,而是有一定的衡量标准。在社会主义国家,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国家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的“三个有利于”就是衡量的标准。但是,“法轮大法”不符合这个标准。否定科学技术,实质上是阻碍生产力的发展,生产不发展言何提高综合国力,又言何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事实充分证明了这一点,许多干部、工人、农民、教师、学生因为修炼“法轮功”不去上班、不去种庄稼、不去做工、不去教学、不去学习现代科学知识,他们昼所思,夜所想,皆为转动的“法轮”和“极乐世界”。如果照此发展下去,人人都来修炼“法轮功”,那么后果不言自明。难道这也是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事实胜于雄辩。李洪志及其“法轮大法”决不是什么精神文明,而是人类精神领域的垃圾。这样的垃圾,只能破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而没有半点益处。
有一种没有“根基”的植物叫槲寄生,它专门寻找枝繁叶茂的树木作为自己的寄生之地。在健康的植物机体上,槲寄生一旦获得了寄生之地,那么它就会拼命争夺树木的养分。由于吸收了树木的养分,槲寄生长得很鲜绿,表面看上去好象树木长得生机盎然,为树木增添了一点新的绿色,但树木却最终因缺乏营养而枯萎、死亡。“法轮功”就像这槲寄生一样,是寄生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之树上的一株毒瘤。如果任其发展,就会吸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之树的养料,使之枯萎、死亡。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指导原则是集体主义,其根本意义在于能够保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方向,为各项建设事业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但“法轮功”却要使人们背离社会主义方向,泯灭、削弱人们已有的建设社会主义的精神动力,使人们变成愚昧无知之人。如果硬要说“法轮功”有方向的话,那么“修炼成佛”就是它的“方向”,“修炼成佛”就是它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在修炼的目的问题上,李洪志直言不讳地告诉“弟子”说修炼是个人的事,既不是给师父修,也不是给别人修,是自己给自己修。一句话,活着是为了自己,修炼还是为了自己。只有时时刻刻想自己,想着修炼就能够成佛,获得极乐享受。这与我们党所倡导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集体主义水火不融,有着天壤之别,是典型的利己主义的表现。
“法轮功”所宣扬的利己主义是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根本对立的。它对人对己实行的是两个标准或曰两个策略,对人以不主动侵犯他人利益为“守”,而对侵犯自身利益的却以集团性报复行为为“攻”。它宣扬的是“真、善、忍”,在日常生活中,似乎显得彬彬有礼、温文尔雅。而一旦涉及自身利益,它就一点也不善、不忍了,完全暴露了自己的真实面目。
尽管李洪志的“法轮大法”在许多方面前后不一,逻辑混乱,甚至是一派胡言乱语,但令人惊讶的是,他的“精神文明”论却是前后一致,一贯始终的,而且给人一个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目的一致的假象。不过他的这种“精神文明”在我们看来应该叫作“精神控制”或许更为贴切。因为李洪志的骨子里是加紧对“法轮功”练习者的精神控制,并不断地扩大“法轮功”练习者队伍,以控制更多的人,从而达到他反政府、反社会、反人类的目的。
李洪志一方面披着“法轮大法”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人民谋福祉的道德外衣,冠冕堂皇地大搞封建迷信和伪科学活动;另一方面则极力在修炼方式、方法下功夫。前者用以吸引人,后者是一条锁链,用于死死缠住修炼的人,最终目的是达到对“法轮功”练习者的精神控制。
在李洪志那里,实施精神控制的招数主要有两条:第一条是要求“法轮功”练习者死心塌地地修炼,排除一切其他科学知识和文明进步思想;第二条是只许修炼他的这个“法门”,不许搀加其他法门。如此简简单单的两条,给人的感觉似乎并没有什么特别,似乎只是要人们为修炼而修炼,为健身而健身。其实,李洪志的这个做法隐含着“法轮大法”最本质的最核心的目的,即愚弄群众、欺骗社会。
翻开李洪志及其“法轮大法”的各种所谓“经文”,我们会看到许许多多这样的字眼,去“执著心”、“常人心”,再去“执著心”、“常人心”,消除“魔性”,回归“佛性”。李洪志假意惺惺地劝戒弟子:“真修弟子啊,我教你的是修佛修道的法,你们却因为在常人中的利益损失了而对我诉苦,而不是因为自己在常人中的执著心放不下而苦恼,这是修炼吗?能不能放下常人之心,这是走向真正超常人的死关。真修弟子人人都得过,这是修炼者与常人的界线。”以情感人是李洪志的拿手戏。他这样对“弟子”说:“人啊!想一想吧!该相信什么,不该相信什么,为什么修炼?为谁修炼?生命为谁而存在?我相信你们会摆正这利害关系的。”多么温情、和蔼、慈善、感人!真是一付“菩萨”心肠。
李洪志对修炼做了许多要求,但核心是要求修炼者必须消除一切其他私心杂念,一心一意、专心致志、聚精会神地修炼,修炼、再修炼。李洪志说:“人要想升上去的办法,唯一就是修炼。苦修中去掉各种心和欲望,同化宇宙特性真善忍,才能够达到那么高的层次。”这对“法轮功”修炼者来说是个极大的诱惑。中国自古以来就有这样的训鉴:心诚则灵。善良的人们总是会相信李洪志的这一点。既然“李师父”全为我们好,我们心诚一回有何做不到?到后来,李洪志干脆对此做了硬性规定:“按照经书的原义去悟,去修。谁也不能够随意地解释佛经中的任何一个字。”具体说到底怎么修?李洪志说:“作为学员,脑子里装进去的都是大法,那么此人一定是真正的修炼者。所以在学法的问题上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多看书、多读书,是真正提高的关键。”“如果要是掺练了其他法门的东西就会出问题。……思想、意念中都是这一法门的东西,他才能稳固地往上修,一条往上走。”至此,李洪志及其“法轮大法”对人们的精神控制步步进逼,无以复加。
最终,还是李洪志自己道出修炼的本质:“治人是治不了心的。”这话是对他及其“法轮大法”的一个绝妙供白。只有治心,才能够达到精神控制。正是在这一心术的导引下,李洪志挖空心思、处心积虑地搞伪装,抓修炼,以实现他以“法轮大法”一统天下的罪恶目的。
当“法轮功”练习者的精神被李洪志的“法轮大法”控制住的时候,就是他们被李洪志牵着走的时候。这种精神控制似乎给人一种文明的表象,然而它却像毒品一样,慢慢地咀噬着人们的灵魂。